華聲在線12月19日訊(全媒體記者 鄭旋)為保障城市公共安全和群眾身體健康,營造更安寧、潔凈、宜居的城市環境,今年10月起,長沙在劃定范圍內全年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記者今天從長沙市生態環境局獲悉,按照省政府對煙花爆竹管控的最新要求,長沙煙花爆竹禁限放區域有所調整。
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一)黃橋大道-湘江北路-長沙繞城高速-滬昆高速鐵路-湘江南路-暮坪湘江特大橋-潭州大道-新學士路-長潭西高速-浦旺路-黃橋大道合圍區域;

(二)前款規定區域以外的下列地點:
1. 國家機關、新聞、教育、科研、醫療、出版等單位,金融、通信、郵政、快遞、供水、供電、供氣等企業。
2. 火車站、汽車站、機場、港口碼頭、軌道交通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軌道交通線路安全保護區。
3. 賓館、商場、超市、餐館、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
4. 風景名勝區、園林、公園、旅游度假區等公共場所。
5. 養老機構、兒童福利院、幼兒園。
6. 文物保護單位、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美術館、影劇院等公共文化場所。
7. 軍事設施保護、物資儲存區及安全距離范圍內。
8. 加油(氣)站等生產、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輸氣(油)管線、輸(變)電及架空電力、通信線路等設施安全保護區及安全距離范圍內。
9. 法律法規及市政府規定的禁放場所。
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和時段
(一)岳麓區、天心區、開福區、雨花區、望城區、長沙縣除禁止燃放區域外的其他區域為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二)上述限制燃放區域內,元旦、除夕、大年初一至初三、元宵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三)承辦國家級、省級重大活動,需要在禁止燃放區域或限制燃放區域的禁放時段內燃放煙花爆竹的,應在市生態環境局指導下開展空氣質量影響評估,評估意見報省生態環境廳備案,并報公安部門審批后,依法依規組織煙花爆竹燃放活動。
(四)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全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長沙市生態環境部門鼓勵市民采用聲、光、電產品替代傳統的煙花爆竹;同時提醒,發現有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舉報電話為110;發現有非法銷售、儲存、運輸以及擺攤兜售煙花爆竹行為的,舉報電話為12345。
責編:蘭宇琪
一審:蘭宇琪
二審:印奕帆
三審:譚登
來源:華聲在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