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10月30日訊(全媒體記者 葉竹)10月30日,記者從長沙市生態環境局了解到,《關于長沙市城區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已于近日開始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這份最新通告明確城區三類區域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限放區域只有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及元宵節等四天的規定時間段能放,其余時間一律禁止燃放。在禁放區域、禁放時段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將受到相應行政處罰。
本次新規進一步明確禁放與限放區域。其中,城區三類區域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具體包括:長沙市南三環—西三環—北三環—中青路—星沙聯絡線—濱湖路—黃興大道—黃江路—勝利路—雙鹿路合圍區域;望城區黃橋大道—騰飛路—金星北路—X065縣道—瀟湘北大道—銀星灣路—瀟湘北路合圍區域;此外,醫院、學校、交通樞紐、旅游度假區等8類場所,無論是否在禁放合圍區內,全年一律禁放。
限放區域只有四天能放。岳麓區、天心區、開福區、雨花區、望城區、長沙縣除禁放區域外的其他區域為限制燃放區域。限放區域可燃放時段:農歷除夕早上6時至次日凌晨1時,正月初一、初二及元宵節每日早上6時至24時。其余時間一律禁止燃放。
還需注意的是,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全市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切實保障空氣質量與人體健康。
在禁放區域、禁放時段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將受到相應行政處罰。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長沙市生態環境局建議市民朋友,想讓節日有氛圍,電子煙花、聲光電仿真煙花都是很好的選擇,不僅燃放效果逼真,還零污染、零風險。除此之外,長沙各大景區、社區在節日期間會舉辦豐富的文化活動,比如岳麓山登高賞楓、“一江兩岸”燈光秀、社區燈謎會、非遺手作體驗等,既能和家人共度團圓時光,又能感受不一樣的節日樂趣。
同時,若發現違規燃放、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市民可積極監督:發現有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舉報電話為110;發現有非法銷售、儲存、運輸以及擺攤兜售煙花爆竹行為的,舉報電話為12345。
責編:張嵐
一審:張嵐
二審:印奕帆
三審:譚登
來源:華聲在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