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10月27日訊(全媒體記者 龔柏威 通訊員 郭丹陽)“本想幫用水單位‘省成本’,實則是把自己‘送進’法網?!?近日,湘潭縣人民檢察院辦理的歐某某、張某某職務侵占案一審宣判,兩名供水公司員工因幫企業篡改數據“省水”,造成國有財產損失30余萬元,最終均獲刑。
歐某某、張某某在湘潭某供水公司干了多年,熟知水費核算、后臺系統操作的“門道”。2022年至2023年間,兩家用水單位的負責人找到兩人,以“經營壓力大”為由想讓他們“通融下”,把水費算少點。明知沒有政策依據,兩人卻動了歪心思:“幫個忙,還能得些好處?!?/p>
“這真是‘為他人作嫁衣,為自己織囚衣’的典型。”承辦該案的檢察官介紹,此后一年間,兩人利用職務便利通過調整用水單位入戶水表數值和后臺系統數據等方式,累計為兩家用水單位核減水量6.4萬余噸,造成國有財產損失30余萬元,個人從中分得贓款10萬余元。案發后,歐某某、張某某主動投案,全額退還侵占款項并獲得供水公司諒解,二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10萬元。
案件辦理中,湘潭縣人民檢察院既守“懲治”底線,更重“治理”實效,提出的量刑建議被法院全部采納,針對案件暴露的“水表無監管、數據可篡改”漏洞,組織企業員工旁聽庭審開展警示教育,并建議企業建立水表雙人值守、數據分級審核等內控機制,從根源防“內腐”。
責編:劉茜
一審:劉茜
二審:印奕帆
三審:譚登
來源:華聲在線



